【通知】取消时使用费退款处理变更(5/11更新)

我们想通知您,京都市立大学城交流中心取消时的使用费退款处理将更改如下。

 

原则上,根据条例的规定,使用费不会退还,但如果在使用日期前至少一段时间内要求停止使用,则可以退还相当于一半的金额。

我们已决定更改停止使用的请求期限,如下表所示,我们请求您的理解。

生效日期

令和4年6月1日

* 适用于令和 4 年 6 月 1 日之后要求停止使用该产品的情况

更改内容

更改之前

更改后

当要求停止使用该产品至少在使用日期前一个月,并且市长认为有合理的理由时。

在使用日期前至少两周要求停止使用,并且市长认为有合理的理由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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